概述
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、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,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气污染的国家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。适用于以燃煤、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 及以下蒸汽锅炉、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;各种容量的层燃炉、抛煤机炉。使用型煤、水煤浆、煤矸石、石油焦、油页岩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,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。
概述
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、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颁布,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,防治大气污染的国家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气黑度限值。适用于以燃煤、燃油和燃气为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 及以下蒸汽锅炉、各种容量的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;各种容量的层燃炉、抛煤机炉。使用型煤、水煤浆、煤矸石、石油焦、油页岩、生物质成型燃料等的锅炉,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执行。
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 5468
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 863
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HJ/T 398
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/T 56
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57
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
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/T 42
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蔡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/T 43
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92
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693
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(暂行)HJ 543
固定污染源废气气态汞的测定活性炭吸附/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
建立联系: 客户通过移动电话、在线咨询、网络留言等方式与我公司取得联系,我公司 安排技术服务人员一对一接待。
提供方案报价: 技术人员了解客户的检测目的、检测项目、检测频次等需求信息后,根据需求信息提供检测方案,出具检测报价单。
建立合作关系: 客户通过网络调查、现场考察、能力对比等方式,确定选择我公司提供检测服务后,双方签订合同。
样品采集: 根据合同约定,客户寄送样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上门采样。
样品检测: 我公司进行采样现场检测或实验室检测。
报告编制: 检测完毕后,我公司进行数据录入、汇总与审核,编制检测报告、审核检测报告、加盖CMA盖章。
报告交付: 客户付清款项后,我公司交付检测报告,提供售后服务。
| 项目名称 | 恶臭检测 |
监测对象 | 恶臭气体 |
监测周期 | 5-7个工作日 |
服务内容 | 检测方案、检测报价单、上门采样(可选)、检测报告(加盖CMA章) |
费用影响因素 | 检测指标、指标数量、检测频次、检测点位数量、是否上门采样、是否加急 |
服务提供方 | 上海源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|